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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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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三五”时期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办公厅  

          20167月8    

“十三五”时期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根据《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编制要求,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对“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重点任务、资源配置、保障工程、服务清单等作出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安排,是健全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纲领性文件,也是“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兵团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引导服务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规划基础

“十二五”时期,兵团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两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抓住对口援疆工作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城镇化建设,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主线,以“十件实事”为抓手,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任务,服务基层、惠及职工群众、辐射周边乡村的兵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一是社会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公共教育发展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1%。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质的改变,“十二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职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79岁。先进文化引领作用明显增强,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师(市)、团场(镇)、连队(社区)全覆盖,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75%

二是城镇团场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居全国前列,兵师团连(社区)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基本实现全覆盖。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百万职工群众喜迁新居,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9平方米。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等服务惠及各族职工群众,兵团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免费为职工群众开放,各级文艺团体每年免费为基层职工群众和地方送文化演出400余场;旅游业接待人数较“十一五”时期增加了91.36%,职工旅游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意识日益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占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职工群众生活向更加富裕的小康迈进。

三是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五年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超过兵团恢复以来历年总和,建设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科楼等一批重大项目。就业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7.21万人次,转移团场劳动力13.82万人次。基本社会服务快速发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覆盖全兵团,养老服务基础能力快速提高,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10张增加到26张,社会救助体系目标人群全覆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成效显著,人口规模和素质稳步提高,兵团总人口达到276.56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28年。残疾人服务水平逐年提高,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四是兵地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形成新机制。按照自上而下、行政推动、民间自发的方式,建立了兵地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各级各部门联合协调机制。兵地关系进入兵团恢复以来最好时期,兵地各级就近就便结对子、手拉手,共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历史机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对接、资源配置、服务共建共享、互派人员服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相互支援、融合发展,利用“访惠聚”工作组、民间体育赛事等有效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嵌入式发展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形成。

五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新进展。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着眼于缩小区域间、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各项惠民工程深得人心。兵团财政民生投入占公共财政总支出80%以上。持续实施兵团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十二五”时期共实施10类86项实事,累计完成投资1515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8.3倍,从根本上解决了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困难;全面实施精准扶贫,五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13亿元,扶持9.2万人脱贫致富,实现了贫困团场困难群体“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借力对口援疆力量,五年累计投入民生援疆资金占援疆资金总额的90%以上,实施了一大批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基层迫切需要的民生项目,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面。

“十二五”时期,是兵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投入最多、发展最快的五年,也是广大职工群众得实惠最多、收入增长最快的五年。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兵团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与广大职工群众对现代文明生活的迫切需求和内心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和完善,突出表现在:一是投入不足。兵团师团分布点多、线长、面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成本较高,长期主要依赖国家和兵团投入,供给渠道单一,为实现均等化增加了难度;二是发展不均衡。兵团整体布局存在明显“北强南弱”情况,兵团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边境团场、边远团场、贫困团场和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兵团城市医疗、人口、就业、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三是软件不配套。突出表现在硬件建设完善,而软件配套不足,如社会管理组织不完善、教育医疗留人用人的软环境尚需改善等。

第二节 发展形势

一、面临的机遇。一是党和国家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疆和兵团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支持力度空前。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又特别强调发展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民族团结上,这些都为“十三五”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二是职工群众需求日益增长。随着兵团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市(镇)人口快速集聚,居民消费结构和需求快速转型升级,广大职工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新期盼新需求不断增长,兵团上下思稳定、谋发展、奔小康,为“十三五”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三是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时期,兵团不断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经济总量达到1934.9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1万美元,迈入全国中上水平;城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累计实现22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4.1倍;兵团连续十一年为兵团职工办“十件实事”,政策支持更加贴近基层群众,为“十三五”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四是对口援疆工作扎实推进。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开展以来,各援疆省市坚持把民生工程摆在援建工作首位,把安居、富民、便民结合起来,援助资金和项目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倾斜,住房、教育、医疗、文化等一批与职工群众生活相关的援助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十三五”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面临的挑战。一是发展环境深刻变化。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与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日益显现;新形势下,按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从更好推进兵地融合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发挥好兵团基本公共服务辐射带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起点上,兵团城镇化发展带来消费结构、供需矛盾、资源约束趋紧的变化,给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来了新考验。二是社会制约因素复杂交织。新疆目前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稳定形势依然严峻;兵团战略布局的调整、拴心留人环境的营造、社会管理形式的转变、协调发展难度的加大,对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新挑战。三是补齐短板压力较大。对照国家鼓励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化供给的新变革,兵团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扩大覆盖面上,理念有待转变;对照共享发展的要求,满足特殊人群和困难地区,特别是8.11万贫困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任重道远;对照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所面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文化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发展瓶颈亟待破除。

综合判断,未来五年,是兵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兵团各级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使全体职工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兵团“十三五”时期“三大发展目标”,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以完善“十大服务体系”和惠民工程为抓手,着力增强团场城镇和连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深化兵地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满足广大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努力提升职工群众的幸福指数。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不断增进职工群众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行政主导,规划先行。坚持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方向,努力增加投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设计,统筹规划指导,推动资源整合,促进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全面覆盖,强化基层。根据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着眼于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可及性,确定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优先保障就业、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结合工业园区、新建城市、新(扩)建团场等新增人口预期,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抓好医疗、养老等关键环节改革,遵循市场规律,推动体育文化养老等重点领域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以供给侧改革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鼓励引导各方面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兵地联手,共建共享。立足全疆战略大局,科学处理兵团和地方关系,打破地区界线分割,做好兵地规划计划和重点工作衔接,发挥兵团优势深入开展支农支教支医活动,推进兵地在教育、卫生、文化交流等方面实现优势资源共享。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紧密衔接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分布合理、水平适度、辐射地方、具有兵团比较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2030年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现代化。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公共教育发展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社区、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医药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完全建立,文化和红色旅游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能力进一步提升,体育服务设施供给充分,残疾人服务加快覆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标准为基准,师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建设标准逐步统一,师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差距逐步缩小。团场义务教育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养老服务设施等基本实现标准化建设,团场居民能够就近方便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兵团比较优势充分发挥。依靠特殊的体制优势,以教育、卫生、文化为主要突破口的兵地交流交往交融工作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辐射地方能力明显增强,兵团精神深入人心,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兵地融合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专栏1 “十三五”时期兵团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

统筹方面

指标名称

2015

2020

指标类型

基本公共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83. 95

87

约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8

99

约束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1. 1

95

预期性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覆盖率(%

95. 35

100

预期性

劳动就业服务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次)

[47.2]

[50]

预期性

转移团场劳动力(万人次)

[13.8]

[10]

约束性

少数民族就业(万人次)

[3.44]

[3.5]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2. 6

4

约束性

社会保险服务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

98. 5

95

约束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

95

95

约束性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拥有各类卫生机构(个)

1305

1350

预期性

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张)

7. 39

7

预期性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 79

77

预期性

每千人口医护人员数(名)

7. 38

8

预期性

基本社会服务

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张)

26

35

预期性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总数(个)

563

665

预期性

殡仪服务机构总数(个)

74

100

预期性

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

81

95

预期性

基本住房保障

城镇棚户区改造(万套)

[31.3]

[25]

约束性

农村安居工程(万户)

[25]

[15]

预期性

公共文化旅游服务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99

99. 5

预期性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1

4

预期性

接待国内外旅游总人数(万人次)

1045

1910

预期性

公共体育服务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 61

1.8

预期性

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

25

60

预期性

人口和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率(%

94. 14

95

预期性

计划生育服务站(个)

52

89

预期性

残疾人基本服务

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数(万人次)

[1.48]

[5]

预期性

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人次)

[1015]

[1000]

预期性

注:“[ ]”内数字为五年累计数字。

第三章 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第一节 制度框架

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为基本遵循,紧扣以人为本,围绕从出生到死亡各个阶段和贯穿一生不同领域,结合兵团实际,以涵盖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药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旅游、体育、残疾人基本服务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以促进区域和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以各领域重点任务、保障工程为依托,以统筹协调、财力保障、人才建设、多元供给、监督评估等五大实施机制为支撑,是兵团层面保障全民基本生存发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专栏2 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1

第二节 服务清单

兵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确定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明确各领域具体服务项目和兵团基本标准,并以列表形式向社会公布,作为履行行政职责、加大财力保障和职工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本规划延续《兵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规定,参考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征求意见稿),将范围确定为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药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旅游、体育、残疾人基本服务十大领域,是兵团兜底和服务的依据和保障。

本规划同步出台《“十三五”时期兵团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内容均依据国家规划和兵团实际确定,每个服务项目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责任单位等构成要件。其中,服务对象是服务项目所面向的受众人群;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是指服务项目的保障水平、覆盖范围、实现程度等;支出责任是指服务项目的筹资主体及分配比例;责任单位是指提供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

第三节 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机制,夯实人财物等基础条件,是推动兵团基本公共服务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长效运转的重要支撑。

——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兵团和国家部委之间、机关部门之间、兵团各级与社会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有序互动,促进各级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实施合力。

——财力保障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各级财务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对口援疆资金,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财务支出增长与各级财务资金增长相适应。

——人才建设机制。加强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强化激励约束,提高职业素养,促进合理流动,重点向基层倾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多元供给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行政主导、多方参与、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格局。

——监督评估机制。强化规划目标向导,完善信息统计收集,加强动态跟踪监测,推动总结评估和需求反馈,努力实现全程监控和全域管理。

第四章 推进教育现代化 提高教育质量

坚持教育优先,着眼缩小区域、师团、校际差距,着力实施教育脱贫,以提升质量为核心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南疆师团为重点全面加快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突出抓好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促进兵地教育融合发展,落实兵团少数民族疆内初中班、疆内高中班招生任务,发挥双语教育示范作用,加大内地师资对口支援力度,支持做好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工作,促进教育发展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9项,具体包括:普惠性团场学前教育资助、免费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团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个人学习账号与学分累计,详见《清单》1-9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加强学前教育。大力实施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师资举办幼儿园(班)。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南疆垦区学前教育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南疆、边境、边远、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倾斜。巩固少数民族聚居团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时扩大兵团少数民族疆内初中班办班规模。全面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逐步实现南疆师团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阶段就学为重点,不断扩大南疆师团普通高中教育资源。2020年全面实行15年免费教育。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继续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录取工作。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有序扩大兵团少数民族区内高中班办班规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地方少数民族学生比例。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着眼建立以优质品牌和特色专业为核心、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与新疆和兵团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每个师(市)建成1所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职业学校;充分利用“对口援疆”和“对口帮扶”两项工作机制,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优质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建立援疆省市组织示范性职业学校采取组团对口支援方式帮扶兵团职业学校的工作机制,选派管理干部和优选专业教师,加强兵团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教研力量建设,帮助受援师市重点培训“双师型”教师,完善已建成受援地中职学校基础设施设备,提升职业教育水平。

——突出抓好双语教育。以南疆师团学前双语教育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双语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断提高双语教育普及率。加强双语教育管理和教科研力量建设,推进信息技术的双语教育教学应用,全面推进民汉合校和民汉混合编班教学,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面提高双语教育质量,力争实现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兵团优秀教师队伍。以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补足配齐专任教师,专任教师总量满足基础教育发展需要。以双语教师和团场教师为重点,加强教师培训,造就一批在疆内外有影响的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团场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并向团场学前教育延伸。实施师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和津贴补助制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部分给予补助。继续实施南疆四地州兵团垦区团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南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好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双语教师培训基地作用,提高双语教师教学能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鼓励政策,支持内地离退休教师、志愿者参与新疆教育事业发展。

——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拓宽学分认定转换渠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机制,打通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界限。

第二节 保障工程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重点支持50个团场幼儿园建设,优先填补幼儿园空白,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师(市)团(镇)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南疆一师、二师、三师、十四师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围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主线,重点支持13所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和1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加强教学型基础技能实训设施、岗位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中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

——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南疆、边境、少数民族聚居等困难团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解决2000名团场中小学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双语培训教师及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等住宿问题。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在纳入国家重点支持范围的师,优先考虑南疆地区学校和举办少数民族疆内高中班的学校,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或完全中学。

——“三通两平台”建设工程。实现中小学及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终端和宽带网络全覆盖,推进高校精品课堂、图书文献共享教学、实验平台等建设工程。加快教学专网建设,基本建成人人享有优质数字教学资源的学习环境,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兵团学习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学分银行,记录、存储学习者在不同学校、通过不同渠道获得的学习成果及学分,供相关高校根据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为学习者提供学分认定服务。

第五章 释放双创潜能 扩大就业规模

坚持就业第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公共就业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健全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的政策机制,努力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建立健全覆盖师团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以就业为导向的产业援疆力度,重点扶持和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创造岗位吸纳内地劳动力、地方群众到兵团就业。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创业创新载体,改善创业创新条件,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促进兵团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优化就业结构,稳定就业局势。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1项,具体包括: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团场劳动力转移就业、职工自主创业示范项目建设工程、就业见习、新市民培训、12333电话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详见《清单》10-20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多措并举扩大就业规模。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推动兵团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发展,合理引导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兵团落地和发展,加快实施《兵团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吸纳三十五万人就业规划(2014-2023年)》,增强二、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有效带动团场职工群众就业创业;着力培育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挥其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央企、援疆省市积极参与兵团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支持以就业为导向的产业合作项目,积极探索合作共赢机制,吸纳内地汉族群众和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到兵团就业。

——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构建服务平台,加快众创空间、创业基地、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减免常规收费。健全激励机制,继续加大对职工自主创业、青年创业、妇女创业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吸引各类人才在兵团创业。完善创业担保政策,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发挥“互联网+”创新服务,加快各类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推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企业自主培训,把有就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兵团职业技能服务体系。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培训。优化改善培训结构,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着力抓好团场职工子女、高校毕业生、转业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少数民族青年等重点群体有序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推进贫困团场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师团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推进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信息化。加强就业、实训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提供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培训、完善劳动合同简易示范文本,制定小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体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定期发布职业薪酬信息和重点行业人工成本信息。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建设5个师(市)和20个团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

——就业培训提升工程。继续组织实施“促进转移就业”、“组织劳务创收”、“加强技能和创业培训”专项攻坚行动计划。重点建设5个师级公共实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团场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次。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建立就业实名制信息库,加快建设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立有序的就业跨地区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及预警模型,健全就业信息统计和失业预警指标体系。

——自主创业示范项目。通过小额贴息贷款或职工自主创业基金等形式实施职工、青年、妇女等自主创业示范项目,每年重点扶持兵团级示范项目100个,每年重点培育项目示范户2000户,辐射带动职工5000户。

——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建设。配备必要的服务场地和装备设备,健全咨询服务队伍和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功能、服务范围,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公开、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服务。

第六章 完善社会保障 织牢民生保障网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兵地社保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为职工群众生活提供根本保障。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7项,具体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兵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详见《清单》21-27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措施。统筹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加快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完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服务和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疆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落实新增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机制。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基本实现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完善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健全完善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及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多渠道解决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社保业务网上经办,推进“综合柜员制”。

——“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工程。完成“部兵团团场连队(社区)”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建设。加强金融社会保障“一卡通”和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建设工程。加快建立网上经办服务大厅,完善兵团12333电话咨询系统建设。

第七章 加强社会服务 兜住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以改善公共福利服务为重点,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基本全覆盖,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解决好养老、社区、殡葬等服务需求。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1项,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优待抚恤、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退役军人安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殡葬服务,详见《清单》28-38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到2020年每个师(市)至少建有1所配置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专业设备的综合性老年服务机构;重点团场(镇)建设1所养老院;加快建设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基本形成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团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基本全覆盖。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完善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推动就业、社保、文化、卫生、计生、托老、商务便民等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保障职工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基本公共服务。强化社区人员配置,培育社会组织,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倡导志愿服务,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向社会购买社区服务力度。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

——完善社会福利和救助工作体系。完善“8+1”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健全收入核查制度。加强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抓紧建立贫困团场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将专项救助逐步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重点解决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提升团场殡葬服务能力。加快团场殡仪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殡仪、火葬等设施的社会化参与和市场化运营,巩固和提高遗体火化率,开展现有公墓的布局完善和改造,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加快推进南疆师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点建设南疆师团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全面填补南疆四个师(市)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空白点(包括南疆新建团场),确保南疆四个师师直和团场全部建有相应的社会福利设施,满足职工群众基本社会公益服务需求。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调查、信息发布、应急救援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助技术标准和补助项目。重点推进兵团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开展防灾减灾专业人员特别是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培训。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兵团本级、5个师(市)级和75个团场(城镇)养老机构及配套设施。落实国家培养培训“千万养老护理人员计划”。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福利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5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对兵团5个城市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炉进行更新改造,完成20个公墓改造。

——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关爱与支持网络,推动社会服务专业化、精细化,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矫正、戒毒康复等特殊困难对象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适、危机干预、行为矫治、资源链接等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

——综合防灾减灾工程。在10个师每个师新建12000平方米的师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在178个团场中选择39个中心团场,每个团场新建1800平方米的团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从而形成便于指挥、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兵师团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第八章 深化体制改革 优化医药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把基本医药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药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实现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药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6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疾病应急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协管、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安全保障,详见《清单》39-54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兵师医院与团场合作开展医疗服务试点工作为突破口,采取兵师医院与团场医院以联合办院、举办分院、委托管理、建立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统筹医疗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和医疗装备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放宽招录条件等多项措施,促进兵师优质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出台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行业监管,全面落实团场医院独立事业法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发挥医疗卫生援疆支医作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师团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健全重点传染病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效率和水平,提高团场城镇、连队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能力;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建市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免费提供基本的孕产妇和6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兵师级中医院、兵师团综合医院中医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条件。加大对基层医疗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在基层全面推开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结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兵团级、师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整合兵团县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加强南北疆检验检测能力,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验测覆盖面,逐步推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

——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计划,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将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医疗与康复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级医疗、分阶段康复。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11个县级医院、50个乡镇卫生院、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80个团场医院周转宿舍标准化建设。

——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建设1个省级、3个师级儿科医院或专科基础设施建设。

——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建设3所师级精神病、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在师级医院设立专科,建设5所妇幼保健院,5个师级、30个团场疾控中心以及计划生育服务设施。

——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促进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建设3个中医院、8个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实施兵团本级心血管、肿瘤等疑难杂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购置相关服务设备。

——医疗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实施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完成每年培养50名的年度目标。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兵团、师(市)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基础及配套设施,实施5个师(市)、30个团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及检验检测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

——人口健康信息化。实施4个师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支持团级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团级医院与对口三级医院远程诊疗系统建设。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为基础,统筹建设国家、兵团、团三级人口信息平台。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发展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

第九章 完善人口政策 保障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强化利益导向机制,扩大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资源,调节社会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9项,具体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临床医疗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节育奖励政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详见《清单》55-63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扩大人口规模,打牢“稳定器”基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扎实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合理调控生育水平,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倡导合理生育间隔,降低并稳定重点人群适度生育水平。加快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就业创业空间,以产业吸纳带动人口增长。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化服务管理水平,以城镇化建设聚集人口,力争2020年兵团总人口达到305万人。提高人口质量,做好职工职业素质、技能和军事培训,提升现有人口素质和水平;扩大教育规模,提升教育质量,保障职工群众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更加注重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增强职工群众身体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实用人才和复转军人在兵团就业和定居,加快南疆师团建设,促进南疆师团人口增加到100万人,同时积极招收地方周边少数民族群众到兵团就业创业,切实增进民族交流、交往、交融,逐步形成嵌入式社会结构和发展环境,切实发挥好大熔炉和示范区作用。

——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普及率达到98%以上。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范围,开展新一轮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等服务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现居地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机制,加快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提高人口数据质量,主要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深化生育服务证改革,实行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系统应用,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第二节 保障工程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队伍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计划生育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计划生育基层惠民服务工程。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和兵团“十件实事”计划生育节育奖励。争取在南疆师团落实自治区南疆地区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按照国家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有关要求,每年对1万对夫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关怀工程。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关怀等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疆内初中班考生加分、奖励扶助制度,兑现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运用幸福工程,实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精准扶贫。

第十章 强化基础设施 提升职工住房保障水平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和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加大以团场、城镇为重点的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力度,有效改善困难职工的住房条件。加快棚改安置住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中心连队居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住房动态监管机制和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到2020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3平方米。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项,具体包括: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详见《清单》64-65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快棚改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推进棚改,切实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及时消化各类存量住房。将城镇危旧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通过危房拆除或旧房提升、加固改造方式,基本消除20户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

——继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困难职工家庭承租能力。新建保障性住房重点用于新建城市、南疆新建及扩建团场、引进人员住房安置。加快住房保障信息化进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住房动态监管机制和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推进连队危旧住房改造。连队危旧房改造范围为中心连队、边境、维稳等重点地区连队居住区。对兵团抗震设防烈度在七度以上的团场(乡镇)需改造的危旧房实施抗震加固改造,保障职工群众基本居住安全。同步完善住房功能并全部实施建筑节能示范改造。结合住房建设和改造,综合完善基层连队住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强居住区风貌管控,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创新融资机制。通过积极申请国家政策支持、国开行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PPP)模式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师多元化进行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融资。

第二节 保障工程

——住房保障工程。改造团场城镇危旧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25万套。实施农村安居工程15万套。

——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实施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卫生公厕建设、环卫设施配套等工程,改善职工群众居住条件。要把加大水、电、路、气、暖等服务设施配套作为援疆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居住小区环境。

——政策保障工程。重点完善土地供应制度,按照兵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将项目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指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合理制定、调整保障性住房价格或租金标准。加强城镇管理经费保障,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第十一章 发展文化旅游  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牢牢把握补短板、惠民生,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消费引领新供给形成新动力。加快构建兵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文化产业带动文化事业发展,提升主流思想舆论和先进文化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深化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能力。围绕发挥旅游在扩内需、稳增长、增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丰富旅游公共产品。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0项,具体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兵团辖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保护开放、农家书屋更新改造、东风工程免费赠阅、团场广播电视、应急广播、农村(团场)数字电影放映、数字文化服务、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详见《清单》66-75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加快构建兵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兵、师(市)、团场、连队(社区)等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并升级达标。优先安排贫困团场、边远团场、少数民族聚集团场和与地方县、乡村接壤的团场、连队文化设施建设,促进贫困地区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扩大广播电视网络覆盖,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努力增加贴近基层群众需要的服务性广播电视栏目节目。建立完善文物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水平和服务质量,扩大开放范围,加大辖区内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文化遗产和文物事业不断发展。

——推进兵团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一基五园两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兵团文化传媒发展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兵团报业传媒、广电传媒、电影院线、文化演艺等重点文化企业(集团),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兵团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服务、军垦红色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文化创意、工艺美术等七大产业。扶持实体书店发展,推动农家书屋工程提效升级。提升兵团绿洲产业博览会文化产业展展示水平。

——扩大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团场、连队、社区及职工群众与县市、乡镇、村及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广泛的兵地共建各民族精神家园新格局。进一步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创作生产反映兵团文化特色、符合职工群众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作品,加大与对口援疆省市的文化交流,加大参与国际性重点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国际影响力。

——构建旅游服务体系。围绕把新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旅游集散中心、把南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的国家战略,着力构建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安全保障服务、旅游交通便捷服务、旅游行政服务等四大体系,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研学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益性原则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为广大游客提供体系完备、门类齐全,规范标准、优质高效,便利惠民、安全舒适的旅游公共服务,培育兵团“安心游”品牌。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广播电视出版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团场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建设一批师级新华书店,配备流动售书车。支持兵团日报等图书报刊出版单位采购出版资源数字化编辑加工投送发布设备及软件系统,统筹建设数字出版内容投送平台。支持兵团印刷厂等承担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印制任务的印刷单位购置生产设备。继续巩固“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成果。

——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兵团文化传媒发展基地广播电视制播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新闻大厦建设。继续实施图木舒克图书馆、文化馆等地市级“三馆”建设项目。实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支持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和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筹备建设国家屯垦历史博物馆。达标升级17个团场文化中心。

——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实施重点景区建设工程、红色旅游发展工程、乡村旅游富民扶贫工程、边境旅游发展工程,充分挖掘贫困团场旅游资源,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职工,支持旅游景区道路、停车场、厕所、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不断挖掘旅游消费潜能,建成一批疆内外知名的生态旅游区和城郊休闲农业旅游、红色旅游景点。推进“厕所革命”,2017年末改扩建110座旅游厕所。

第十二章 提升体育事业 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

大力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同发展,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服务设施供给,拓宽体育产业领域,丰富群众体育内容,强化体育人才培养,不断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保障职工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提高。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项,具体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民健身服务,详见《清单》76-77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强化公共体育设施供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中小型体育场(馆)、足球设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社区多功能体育场地、室内冰球等体育设施。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每个城市建设1个中小型公共体育运动馆或公共体育运动场;团场(城镇)建设1个公共体育运动场(馆)或学校对外开放式体育运动场(馆);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建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

——大力发展群众体育。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统筹各项资金加强体育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体育设施向社会全面开放。进一步优化体育事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保障,合理配置体育资源,吸引人才、资本等要素向兵团城市(镇)集聚,运用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事业发展和建设。注重培育发展多种类、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或中介组织。拓宽体育赛事、健身休闲等体育产业发展领域,鼓励充分利用自然人文特色资源,举办汽车摩托车拉力赛、越野赛等体育竞赛活动,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

——加强体育管理人才培养。加大石河子大学等院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加快发展体育健身指导员和体育爱好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复合型体育人才队伍。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支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适当支持团场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建设10个师(市)级公共体育服务设施、30个足球场、5个全民健身中心,对现有学校体育运动设施进行社会化开放改造,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

——社区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建设200个团场、连队、社区的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并配套相关活动器材。

第十三章 满足服务需求 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

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完善残疾人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残疾人福利补贴、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等服务,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保障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4项,具体包括:残疾人助学、残疾人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服务、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残疾人扶贫开发、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无障碍环境支持、残疾人低保、社会保险费补贴、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详见《清单》78-91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推进残疾人基本服务。重视残疾人教育发展,积极推行全纳教育。推动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人特殊教育、高中阶段、高等教育,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岗位信息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

——优先保障残疾人生活服务。培育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将贫困残疾人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住房救助制度。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

第二节 保障工程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兵团本级综合服务设施和8个师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50个团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保障和工作机制,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残疾人集中就业援助工程。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和零就业残疾人家庭提供就业援助,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次。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加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为2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完善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护理照料、就业服务、社会工作等相关职业和工种。加强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在具备条件的院校开设残疾人康复必修课程,建立残疾人社会工作者队伍。

——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开展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应用。

第十四章 推进融合发展 促进兵地公共服务互动共享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深化兵地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推动兵地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等领域融合发展,在双语教育、文化引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方面做好试点示范,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第一节 重点任务

——探索建立健全兵地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兵地融合发展高层协商机制和战略规划实施协调机制。部门要主动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强化师市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方面与各地州市的协调,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将融合发展纳入各级党政考核体系,为融合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建立健全兵地干部交流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兵地教育、卫生等领域干部双向兼职、挂职、任职。

——加快兵地共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以文化、教育、旅游等民生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兵地设施共建、以团带乡等新模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双语教育试点示范,通过教师培训、举办疆内初高中班等方式加大双语教育援助地方力度,扩大兵团各类教育机构面向地方特别是少数民族招生规模。发挥卫生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地方群众。探索建立兵地一体化社保机制,实现同城同地同待遇。统筹兵地脱贫攻坚战,主动参与南疆扶贫开发,大力开展互学共建,带动兵地各族群众共同脱贫致富。

——加强服务地方群众。加大地方双语人才培养力度,发挥兵团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双语培训基地优势,接收地方双语教师到兵团学习培训,每年安排600人,缓解南疆双语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主动安排、积极吸纳地方少数民族群众,利用兵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资源,加大面向地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紧缺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引导地方少数民族群众向二、三产业、向北疆、向内地转移就业。进一步促进兵地教育融合发展,办好兵团少数民族疆内初中班、疆内高中班、疆内中职班,加大地方少数民族学生招生力度,“十三五”时期,兵团承担少数民族疆内初中班、高中班、中职班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6000人、3000人、3000人。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各级文艺团体定期深入地方县乡村,开展经常性巡演活动,广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文明生活方式。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兵团少数民族疆内初中班、高中班、中职班建设工程。立足发挥兵团国家通用语言优势,推进兵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在条件较好的师团学校作为办班学校,加强学校教辅用房、活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科教文卫中心建设。以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契机,加快建设兵团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做强兵团级医院,加强新建城市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建设兵团基因技术检测中心。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设施产教融合等工程,提升兵团高校辐射带动能力。

——兵地融合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十大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维稳责任共担、农业示范共兴、精准扶贫共推、就业增收共促、教育资源共享、医疗服务共惠、科技引领共创、文化交流共融、民族团结共建、干部人才共用,深化兵地共建共融共创,推进兵地融合和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

第十五章 全面统筹推进 着力缩小均等化差距

坚持共享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要注重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在南北疆、边境腹心团场的横向差距和师(市)团连的纵向差距,又要协调不同群体间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效果平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强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按照兵团城镇化发展的整体格局,在兵团本级和师级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在已建城市,重点完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团场(镇)和连队(社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指导、文化体育、旅游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形成以人口分布、规模、结构为基础的全面覆盖、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南疆、边境垦区重点区域设施。按照兵团在南疆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南疆设市建镇、新建扩建团场的布局,下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先手棋,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向连队社区延伸,着力完善南疆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兵团人口发展特点及发挥兵团调节社会结构、优化人口资源、加强民族团结、传播先进文化的作用,解决好新增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注重发挥南疆团场公共服务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区位优势,加快兵团边境和生态脆弱区团场、连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现代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及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加快发展,为拴心留人打牢基础。

——提高服务重点人群的服务能力。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加快兵团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献了青春献子孙的老一代军垦老有所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倾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同步提高。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提供更加符合少数民族习惯的特色基本公共服务。健全户籍管理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兵团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服务,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和生活自给水平。保障贫困地区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持对象,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团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兵团南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工程。统筹兵团、对口援疆省市资源,支持南疆师团基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南疆团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31个集机构养老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为一体的养老院或单一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南疆四个师(市),分别建设1个殡仪馆。在南疆团场进一步完善殡仪服务设施,建设23个殡仪服务站,并对10个团场的公墓进行改建。

——南疆师团社会福利项目工程。在南疆四个师(市),分别建设一个集养老、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社会福利设施。

——民生援疆工程。按照精准施策的原则,启动建设阿拉尔市客运中心、草湖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克达拉市高级中学、双河市“双创”孵化园等一批基层职工群众最迫切需求的教育、就业、城镇配套设施、基本社会服务项目。结合各地特点,实施教师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职工就业培训、文化交流等“软实力”提升工程。

——“十件实事”惠民工程。重点支持南疆、边境团场等公共服务薄弱区域,加快建设教育、卫生计生、文化、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六章 创新投入模式 培育多元供给主体

兵团各级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要确保民生投入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同时,积极拓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融资渠道,推进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拓宽资金渠道来源。统筹中央投资、对口援疆资金、兵团本级资金、市场融资联动的资金,合理调整各项资金在公共服务项目投入的区域重点,提高投资效益,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放开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等建设。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培育社会力量。兵师团制定相关政策,结合创业就业服务,以场地提供,运行补贴、水电减免等方式,鼓励支持直接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成长。对于养老服务、社区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社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强化监督管理。合理划分兵师团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确保新常态下各类惠民政策及时落地,重点从资金投入保障、管理运行、监督问责等方面加强引导。

第二节 保障工程

——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看得准、有回报、不新增过剩产能、不形成重复建设、不产生挤出效应”要求,着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优先支持一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养老院、旅游、文化产业等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项目,撬动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第十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围绕本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突出项目管理,汇聚多方力量,加大舆论宣传,做好监测考评,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是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关键在党,根本靠坚强的干部队伍。要采取有效途径,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规划的实施上来,形成社会广泛关注、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兵团上下全力推进惠民政策和工程全面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协调和责任落实,兵团各部门在编制行业发展规划时要与本规划进行衔接,明确规划主要指标和任务的工作进度。各师(市)在编制本师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时,以兵团基本标准为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可对相关标准和范围适当提高或扩展。各团场在编制团场发展规划时,要参考兵团和师(市)规划标准,结合团场发展实际,切实将规划各类优惠政策和保障工程落到实处。    

三、突出项目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对口援疆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向南疆师团、边境师团和少数民族聚居团场等倾斜。PPP项目重点从政策、资源、价格等方面予以保障,用好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推进养老、职业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建设。

四、汇聚多方力量。及时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衔接,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各级要主动对接自治区相关规划,利用好兵地共建共享机制,赢得自治区的理解和支持。用足援疆省市人才、技术、管理、服务资源,进一步挖掘援受双方优势,延伸放大援疆效应,发挥援疆全方位促进作用,助力兵团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五、加大舆论宣传。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切实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传媒,对规划重点目标和任务进行解读,增强职工群众对规划的认知和了解,进一步扩大规划的影响力,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规划、认可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六、做好监测考评。明确规划实施主体和责任,约束性指标要发挥行政主导作用,逐级分解落实,预期性指标要激发市场主体作用,行政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统筹推进。完善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合力推进规划的顺利完成。

   附件:“十三五”时期兵团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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